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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三, 元月 09, 2008

轉載:CHEERS雜誌/10月號
■作者:劉鳳珍

案例:
李美美在一家貿易公司工作了三年多,公司的獲利一直還算穩定,她的薪水也算不錯。但是,公司內部沒有「員工福利委員會」這件事,卻始終讓她耿耿於懷。尤其每次聽到朋友提到上班的公司會舉辦員工旅遊、年終提供高額獎金或獎品摸彩、平日有免費電影票、小額貸款....等等,她就不免好奇、想反問她的老闆:「法律不是規定每家企業要為員工按月提撥職工福利金嗎?為什麼她的公司卻沒有福利委員會?」

你的公司有成立「職工福利委員會」嗎?答案如果是NO,《CHEERS雜誌》提醒你,別讓你的權益糊裏糊塗睡著了!

「職工福利委員會」成立的主要目的,是為了讓勞資雙方派代表(勞方席次至少佔三分之二)來管理、妥善運用所謂的「職工福利金」,並可促進勞資雙方的和諧關係。

這筆資金的來源有四。根據「職工福利金條例」的規定,企業按資本額提撥1%~4%;而且不分人數、規模,皆應按每月營業額提撥0.05%~0.15%作為員工福利金,由於提撥是以「營業額」,而不是「淨利」做基礎,所以公司沒有理由以「不賺錢」作為拒絕提撥的理由。

此外,如果你的公司平日會變賣一些無法再製成品的物料,例如廢鐵、廢料等收入,則其中20%~40%的收入也是累積職工福利金的重要來源。

另一方面,每個月由員工薪水中扣除0.5%,也是職工福利金的組成來源。

想一想,如果法律上已要求所有企業必須提撥福利金給員工,而你的薪資中又每月被扣除幾百元不等,如果沒有類似「福委會」的機制監督、運用這筆金錢,你的權益豈不白白睡著了?

沒有福委會該怎麼辦?
事實上,除了較具規模的企業外,許多中小型企業,沒有成立員工福委會,是非常普遍的事情。雖然法律對「職工福利金」的提撥有強制規定,但是,對於若未設立「福委會」,卻無明確的罰則規定。但不管你的公司有沒有成立福委會,依法提撥的職工福利金,一定要用在員工福利事項上。但,你要如何知道公司有沒有善用這筆資金在員工福利身上?

如果你想避開向老闆要求成立福委會的尷尬場面,「最委婉但也最有效」的方式便是「運用外部監督力量」——向當地勞工局檢舉、請勞工局進行查核職工福利金之運用狀況。因為在勞動檢查過程中,企業必須清楚交代職工福利金的運用名目。

小心!福委會的福利被搬光!
許多上班族常將公司內部的福委會視為「聊備一格」的組織,僅是提供員工在固定薪資以外的福利,卻不知如果沒有好好監督,福利隨時可能大幅縮水。

例如,許多高科技公司因為營業額龐大,提撥的福利金金額也相對比較豐厚,少數公司福委會手邊握有的資金甚至高達億元以上。在這種情形下,有時資方為了維護股價而「護盤」,便把歪腦筋動到福委會身上,如果福委會把關不嚴,員工可享有的福利金可能在一夜之間因市場崩盤而歸零。事實上,這種類似護盤的投資相關行為,依法是被禁止的。

或者公司租停車位供員工使用、安排員工健康檢查、替員工訂做制服等花費,也把它轉由福委會支出,表面上看似員工福利項目,事實上,這些乃是企業營運的必要成本支出,不能與職工福利金混為一談。因為按《勞工安全衛生法》規定,健康檢查是企業法定義務,停車問題則是勞委會以明文禁止動用職工福利金,員工訂作制服亦同。

因此上述混淆名目、濫用職工福利金的現象,如果沒有福委會好好監督,員工權益常常會在「似是而非」的狀況下,被一點一滴侵蝕而不自知。尤其許多有賺錢的公司,員工卻感受不到額外的福利時,更應該要有所警覺。

除了企業的福委會外,政府各機關福委會坐擁的資金也相當驚人。因為收取規費(如罰單、保險費等)動輒數十億、百億的規模,累積每年提撥的金額常比企業提撥的還要驚人。

所以,小小的福委會,可呈現的「福利」面貌卻很多樣,下次你的公司或單位要改選福委時,可不要再小看它的存在價值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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