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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二, 四月 08, 2008
不同階段的管教方式:一歲三個月到兩歲﹝轉載﹞
不同階段的管教方式:一歲三個月到兩歲
大家都說世上的人可以分成兩類:一類凡事都說「好呀」,另一類凡事都說「不要」。我有把握告訴各位,世界上剛學會走路的孩子,都屬於後者!如果要找出這個階段的共通語言,那就是「不要」。孩子會告訴你,「不要」吃早餐、「不要」玩積木、「不要」洗澡,當然也「不要」上床睡覺。有人把這段期間稱為「第一次青春期」,就不難理解了,因為這時期的特徵就是反對、衝突還有叛逆。
貝瑞‧布列斯頓(Berry Brazelton)醫師寫了一本功德無量的書《學步的孩子和父母》(Toddlers and Parents),裡頭深入刻畫幼童行為,還把兩歲的孩子形容成「恐怖」。以下是該書精彩片段,描寫典型的一歲半男孩葛雷。
葛 雷兩歲的時候,開始事事反對,他的爸媽也嚇一跳,彷彿被大榔頭猛敲一記。葛雷純真善良的天性,似乎都被一堆反對淹沒了。父母要他做事,他立刻擺張臭臉、雙 眼微閉、昂然挺立,然後射出銳利的目光,很酷的說「不要!」就算給他最喜歡的冰淇淋,他也會邊吃邊說「不要!」下雪了,葛雷說:「我不要出去!」的同時, 他衝出屋外去取出門穿的雪衣。
剛開始時,父母還會觀察葛雷的行為,後來漸漸失去耐心;他 似乎處處和父母作對,非要試探每條底線,直到爸媽舉白旗投降才滿足。媽媽剛離開房間,葛雷就打開電視。媽媽回頭把電視關掉,溫和的數落一頓然後離開。葛雷 當然又把電視打開,這次媽媽氣急敗壞衝回房間,質問葛雷為什麼不聽話,他的回答還是一樣:「我就是要這樣呀。」媽媽氣得眼冒金星,葛雷冷冷的瞪回去。最後 媽媽假裝走進廚房煮 菜,電視聲音立刻大作。這次媽媽噤聲躲在門後,然後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衝進去,狠狠的打了葛雷手心。葛雷居然嘆口大氣:「我就是要這樣呀。」媽媽坐下 來,以近乎哀求的口氣要葛雷聽話,免得自討苦吃。葛雷又裝出悶悶不樂的酷臉,眉頭深鎖、一副愛聽不聽的模樣。媽媽只好站起來,一臉憂戚走回廚房。葛雷也站 起來,依然故我重開電視。這次媽媽淚眼汪汪回來,重重打了兒子屁股:「葛雷,你為什麼一定要媽媽打你呢?我討厭你這樣!」葛雷說:「我就是要這樣 呀。」……
各位讀者,葛雷可不是普通的孩子,他是不折不扣的小霸王!他把媽媽整得團團轉,並以此為樂,簡直把媽媽吃得死死的。關於這類孩子的管教之道,我要花點功夫說明。
如 何對付這種不規矩的行為?衛斯理太太寫道:「陶冶孩子心性,第一步就是馴服意志,讓孩子變得溫文守禮。要讓孩子懂得父母的苦心,真是曠日廢時,而且父母一 定要循序漸進,讓孩子可以適應管教方式。不過,父母必須立刻馴服孩子的意志,動作越快越好!」葛雷的媽媽是否做到這個要求,我很懷疑。
如 果父母和葛雷這樣年紀的孩子(十五到十八月大)發生衝突,打手或打屁股都可以(力道不要太猛)。體罰的頻率不要太高,除非犯規的情形嚴重(例如葛雷偷看電 視),否則不要隨便打孩子。葛雷明明曉得媽媽的要求,卻明目張膽一犯再犯,這就是我之前提到的「蓄意抗拒」。很明顯的,他不但惹毛媽媽,還屢次試探行為底 線,但是媽媽處理失當。我無意批評苛求,也能體會媽媽的沮喪,我只能說這是正常反應。我要強調的是:當時媽媽應該強硬起來,絕對不能隨著孩子要求起舞,不 然以後就沒完沒了。可惜葛雷的媽媽錯失了管教良機。
葛雷第二次偷開電視的時候,媽媽就應 該坐下來,好好和兒子談談。她可以把手放在孩子的臉側,面對面看著孩子,以堅定的語氣說:「聽我說,葛雷。媽媽不希望你再開電視了,你聽到了沒?不—要— 再—開—電—視!懂嗎?」這樣的用意,是在葛雷心中明明白白標出行為底線。假如第三次再犯,媽媽就該立刻行動,這時打手心就對了,而且不必解釋。大部分的 孩子可能因此哭泣,原先叛逆的情緒也漸漸消退,事情應該就此打住。萬一葛雷超級倔 強,很可能依然故我,再次挑戰媽媽的耐性。這時媽媽絕對不可尖叫、哭泣或懇求,不管孩子多麼無理取鬧,就是要撐得比他久。還記得布列斯頓博士怎麼說嗎?他 說葛雷「非要試探每條底線,直到爸媽舉白旗投降才滿足」,媽媽絕不可中計。如果媽媽堅持到最後一分鐘,葛雷一定嘖嘖稱奇:原來媽咪玩真的!我可不要自討苦 吃,下次乖乖聽話好了。
在整個過程,絕對不要釀成家庭暴力事件,讓孩子身心受創。多年來,我接觸過形形色色的家長,深深認為應當在第一時間就鎮住挑釁行為。不要等到心力交瘁才要管教孩子,以免自己失控。
如 果孩子因為自然的學習發展而如此,請不要處罰。這個階段的孩子需要探索環境,以刺激智力的發展。大家看到耀眼的水晶飾物,都會忍不住多看一眼,這就是所謂 「視覺探索」。剛學步的孩子就不同了,他們運用每項感官探索世界:用手拿、用舌頭嘗、用鼻子聞,拿起來揮舞或碰撞牆壁,甚至從房間這頭丟到那頭,聽聽東西 碎在地上的美妙聲響。孩子經過這種探索過程,一點一滴懂得重力的概念、粗糙和平滑的感覺、玻璃易碎的特性,還有父母生氣的可怕後果。